40至50岁女装贵之步实控人郑靖三重违规曝光方正证券尽职调查否定了所有指控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2日讯 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0号、11号)显示,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贵之步”,代码NEEQ:833789)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靖存在股权存在纠纷,股权关系披露不清晰;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披露情况;未及时披露股权被司法冻结情况三宗违法行为,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ST贵之步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ST贵之步主办券商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ST贵之步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股权存在纠纷,股权关系披露不清晰

在公司挂牌前,大股东郑靖与杨某约定出资认购股份协议,但杨某支付款项至郑靖个人账户引发788万元的股权纠纷。同时,由于合伙企业资金用于认购郑靖所持股份的问题,也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变动和明晰问题,但这些信息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中详细描述,也未及时向市场揭晓。

二、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披露情况

公司挂牌后,为实际控制人提供借款担保2笔共1900万元,这占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57.75%。这些担保事项没有经过内部决策程序,并且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向公众进行通报。

三、未及时披露股权被司法冻结情况

从2016年5月到2017年11月期间,大股东所持股票遭到了四家法院累计冻结1803.21万余 股,即其所持股份总额76.82%以上。然而,在此期间,该信息并没有得到及时传达。

上述三个行为都触犯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该办法第五十六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对此类事件进行调查处罚,有必要采取责令改正和警示函等手段,并将相关记录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如果情节严重,可考虑禁止参与证券活动。

本次决定是基于上述理由,对您进行了如下处理:首先,对贵之步发出责令改正的行政命令要求其停止所有违规行为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以防止未来发生类似问题。此外,对您发出警示函以提醒您的注意力应集中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信息透明度。此两份文件均已在证监会网站发布供公众阅览。

如果您对本次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通知后的60天内提出复议申请,或在接收通知后的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无论如何,本次处分将立即生效,不受复议或诉讼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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