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2日讯 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0号、11号)显示,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贵之步”,代码NEEQ:833789)的服装设计学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靖存在股权纠纷,股权关系披露不清晰;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披露情况;未及时披露股权被司法冻结情况三宗违法行为,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ST贵之步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ST贵之步主办券商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ST贵之步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股权存在纠纷,股权关系披露不清晰
在郑靖与杨某约定的出资认购股份协议中,由于杨某支付股份认购款项至郑靖个人账户,这导致了一个788万元的巨额股权纠纕,并且这个问题目前还在法院审理中。此外,与苗某、嵇某、李某等人的合伙企业设立也涉及到可能影响ST贵之步股票明晰的问题,但这些信息都没有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中得到充分披露,也没有在公司挂牌后及时更新。
二、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披露情况
在2016年8月至9月期间,为实际控制人郑靖提供借款担保2笔,这些担保总额达到了1900万元,比公司2015年的净资产高57.75%,但这次担保事项并没有经过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而且也没有及时向市场进行透明化。
三、未及时披露股权被司法冻结情况
从2016年5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因司法机关对于所持有ST贵之步股份1803.21万股进行了冻结,该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76.82%。尽管这一事件发生后,但相关信息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和公众知晓。
上述三个问题均触犯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及其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将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将有关信息揭示给投资者,不得以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对此种行为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做出了处罚,即责令改正,并对实际控制人郑靖发出警告函,并将其记录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