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2日讯,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0号、11号)显示,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贵之步”,代码NEEQ:833789)的实控人郑靖存在三宗违规行为,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ST贵之步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据记者查询,ST贵之步主办券商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查,ST贵之步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股权纠纷未披露清晰
在公司挂牌前,郑靖与杨某约定出资认购股份协议,但杨某支付款项至郑靖个人账户引发788万元股权纠纷,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此外,郑靖作为管理人,与苗某、嵇某、李某等设立合伙企业,将资金用于认购其持有的ST贵之步股份,这可能导致公司股权变动但未及时披露。
二、违规提供担保未及时披露
公司挂牌后,为实际控制人提供借款担保2笔共1900万元,其占公司净资产57.75%,且未经过内部决策程序且未及时披露。
三、司法冻结信息不公开
2016年至2017年期间,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等四家司法机关累计冻结1803.21万股,但该情况未及时向市场公告。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湖南证监局决定对ST贵之步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对郑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