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新闻是《狼图腾》在被推送参加奥斯卡最佳外语片角逐之后,因为主创人员中外籍过多而被主办方驳回,《滚蛋吧!肿瘤君》在最后一刻幸运顶替。这种事故在奥斯卡外语片的历史上实在是太常见了,几乎每年都会有对于申报名额的争议。
因为一个国家只能选送一部影片,要想获得提名,首先得从自己国家冲出重围,成为官方推荐的选手。这里的官方,可能是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也可能是同业组织。奥斯卡主办方希望每个国家送来的是该国「最好的」作品,事实上收到的多半是官方认为「最合适的」而已,经常会压倒艺术。
历史上常常出现某国家推举了某部影片后又后悔,想撤回或重推,奥斯卡主办方这时候会拒绝撤回。比如1981年波兰先是推荐了安杰伊·瓦依达的《铁人》,然后觉得不合适想反悔,主办方坚持让《铁人》参赛,但它未能得奖。
1990年,又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件。当时中国映画局推举张艺谋的《菊豆》冲击奥斯卡,这是张艺谋在《红高粱》之后的第二次获选。但因为这部影片的投资来自日本,也得到了西方电影节的青睐,在那个特殊的情况下,它们似乎让它身份有点敏感。这部影片虽然未能正常公映,但由于这种微妙因素,它们反而助于它入围提名名单,并成为了中国电影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与此同时,一些其他国家也遭遇了类似的乌龙事件。在1981年的巴西提交的一部叫做《街童》(Pixote)的电影,在美国几个重要奖项上都有斩获,但是因为发现它早于规定时间开始播放,所以其资格被取消。而且那一年还有瑞士和印度尼西亚提交的一些影片,因为它们没有包括英语字幕,也遭到了相同命运。
荷兰曾有一次尝试提交由法国合作制作的一个叫做《神秘失踪》(The Vanishing)的故事发生地点主要是在法国,以法语为主要语言进行拍摄,这使得他们违背了规则,被视为不符合要求。此外,还有香港这样的情况,他们经常因为各种原因违规,比如杜琪峰导演的大作《大只佬》的名字本应作为代表香港参与竞赛,而王家卫导演的小说改编作品2046也受限于其发行日期无法成为候选者,从而导致这一年香港并没有能够遵循规定向 奥斯嘉 提交任何作品的情形产生。
这些争议揭示出现存问题,即国际电影合作日益频繁、文化交流愈发深入,而对待不同语言、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优秀作品却存在着固有的偏见和壁垒,使一些真正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佳作难以得到公正评价。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国际知名导演和制作者对此制度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这个系统既不公平也不利于全球性的艺术交流与发展。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那么这样的争议将继续层出不穷地困扰着这个曾经引领全球华文电影界之光明确标准的话剧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