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靖实控人涉三大违规风波方正证券被指尽职盲目各种衣服的图片大全中藏秘密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2日讯 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0号、11号)显示,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贵之步”,代码NEEQ:833789)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靖存在股权存在纠纷,股权关系披露不清晰;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披露情况;未及时披露股权被司法冻结情况三宗违法行为,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ST贵之步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ST贵之步主办券商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ST贵之步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股权存在纠纷,股权关系披露不清晰

在公司挂牌前,大股东郑靖与杨某约定出资认购股份协议,但杨某支付款项至郑靖个人账户引发788万元的股权纠纷。同时,由于合伙企业资金用于认购郑靖所持股份的问题,也可能导致公司股票变动,但这些信息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中详细列明,更未及时向市场透明化。

二、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披露情况

自2016年8月至9月期间,为实际控制人提供了两笔共1900万元的借款担保,这些担保事项占比公司净资产57.75%,但是在此过程中并没有经过内部决策程序,并且没有及时向市场进行信息披露。

三、未及时披露股权被司法冻结情况

从2016年5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有四家法院累计冻结了郑靖持有的1803.21万余份股票,即其所持总额76.82%。然而,在这段时间内,上述司法冻结事宜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也没有按规定向市场公众进行信息更新和公告。

上述三个问题都触犯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该办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发布重要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依照该办法第五十六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对此次发现的问题,本次作出了责令改正以及给予警示函等多种制裁措施,并将其记入诚信档案。在此基础上,如果继续保持这种状态,将会面临更严格的法律责任,最极端的情况是甚至可以涉及到禁止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一种处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发现问题后,可采取责令改正或者其他必要行动。此外,还可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或直接发出警告,以防止进一步发生类似事件。而对于那些重大的错误,如逾期还贷等,可以采用更加严厉的手段来惩治,比如强制执行债务偿还或者其他方式。但即使是最严厉的手段也必须遵循法律框架下的操作,因为这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设定的制度安排。如果你觉得这个决定是不合理的话,你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60天内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在半年的时间内提起诉讼,但是这个期间内不会停止执行这些决定。这表明,即使是面对这样的挑战,我们仍然要坚守我们的原则和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建立一个安全、高效且透明的事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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